廣東廚邦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順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們通過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申請解決廣東廚邦食品有限公司智能立體倉及三期天然油擴建工程計價爭議的來函及相關資料收悉。2021年7月1日簽訂的施工合同顯示,本工程位于陽江市,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發包人廣東廚邦食品有限公司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確定由福建省順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責承建,合同價格形式為單價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目前處于合同履行階段。現對來函涉及的工程計價爭議事項答復如下:本工程因發包人要求,需要在已完成施工的鋼架屋面增設噴淋管道,屋頂高度為21m。根據審批通過的施工方案,施工時需要采用曲臂車和平板操控臺作為施工平臺進行噴淋管道安裝,發承包雙方就施工方案中涉及的曲臂車和平板操控臺的機械費用計算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原合同中的“水噴淋鋼管”清單項目特征描述含“超高增加費綜合考慮”,但由于設計變更增設的噴淋管道的施工高度比原合同的施工高度增加較多,可在原合同清單價格的基礎上,根據新增部分的實際施工高度加計相應的超高增加費及高層建筑增加費,不再增加計取機械臺班費。承包人認為,設計變更增設的噴淋管道是在21m高的鋼架屋面施工,根據審批通過的施工方案,需采用租賃曲臂車(汽車式起重機)和平板操控臺作為施工平臺。因此,在增加計取超高增加費和高層建筑增加費后,仍應單獨計算曲臂車和平板操控臺的機械臺班費用。我站認為,本工程設計變更增設的噴淋管道施工高度比原合同“水噴淋鋼管”項目的施工高度增加較多,施工條件已發生較大改變,項目特征與原合同清單中“水噴淋鋼管”不符,故原合同單價已不適用,因此,建議發承包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新增單價計價方式重新定價。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2023年3月28日